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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原料标准化的几点思考

陶瓷身份溯源防伪中心2019-11-10 16:00:00

强制性国标只占33%

根据官方发布消息,自199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正式施行。截至2013年6月,已发布国家标准29658项,其中强制性标准3625项;累计备案行业标准53356项、地方标准26846项,我国标准体系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明显增强。2008年中国当选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常任理事国,2013年我国专家张晓刚成功当选ISO ,这是自1947年ISO成立以来中国人首次担任这一国际组织的最高领导职务,标志着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这些成绩都显示我们在标准化方面实现着和经济发展一样的高速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样有我们陶瓷行业的贡献。

按照现行的做法,只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才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严格执行,对比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强制性国家标准仅仅占标准总数的3.3%左右,占国家标准总数的12%左右,至于强制性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目前没有拿到准确数据,但是据观察,比例远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就是说大量的标准是推荐性的,众所周知的原因,只要不是强制标准,大家就会尽量不去执行,避免麻烦,也就意味着大量标准并没有发挥预期的作用。

另一个具有“中国特 ”的现象就是我们标准体系中的“行业标准”,这个序列在大部分国家和国际标准体系中并不存在,在多年的实践中,可以感受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最大的区别就是立项和发布的难易程度不同而已,其他并无实质性差异,这个可以从标准的“适用范围”看出来,特别是一些从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后,适用范围基本是没有明显变化的。


国内陶瓷原料标准概况

目前陶瓷相关标准已经基本覆盖包括建筑卫生陶瓷、日用陶瓷、工艺美术陶瓷、特种陶瓷、耐火材料、陶瓷水暖配件等各个领域的产品、检验方法、原料等各个环节。在此仅针对陶瓷原料标准进行简单讨论,因为产品标准是陶瓷原料标准体系的核心内容。下表是常用陶瓷原料的部分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标准,如: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1057-2012  霞石正长岩粉(砂),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1056-2009  石英砂。因陶瓷墨水的出现,中国建筑材料协会和广东省分别出台了协会标准和地方标准。

从上表可以看出,这些标准都是推荐性的,且有部分标准相似。如QB/T 1636-1992《日用陶瓷用长石》和JC/T 859-2000《长石》,虽然名称有所不同但是所覆盖的产品同样是钾长石和钠长石,关键内容也基本相似,而且应用范围也是重叠的,但是这两个标准因所属行业不同而同时存在;又如QB/T 1638-1992《日用陶瓷用滑石》的关键内容和GB/T 15342-2012《滑石粉》中陶瓷用滑石粉的理化性能要求相同或相似,这种同时存在于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之间的状况看似合理,但是真正实施起来会有相当多困扰。

陶瓷原料标准化仍存在难度

陶瓷原料可分为矿物原料、化工原料、 釉料及辅助原料等类别,其中化工原料和部分辅助原料一般是通用原料,不能简单归类为陶瓷原料。建立以产品质量标准为核心的标准体系是陶瓷原料标准化工作的关键,其中矿物原料产品质量标准的制订是该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陶瓷常用矿物原料主要包括:粘土类原料(原生粘土、次生粘土等)、长石类原料(瓷砂、花岗岩等)、石英类原料以及石灰石、滑石、硅灰石、叶蜡石等其它类别的原料。

仔细看过现行有效陶瓷原料标准中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采用了以化学成分为主要区分类别的方式,而这些化学成分大都以理论组成为基准。以JC/T 859-2000《长石》为例,虽然没有完全按照传统上对长石的成分要求进行规定,但还是控制了主要成分K2O和Na2O,如果按照这个要求,现在很多在陶瓷行业普遍使用的长石都不符合要求,陶瓷行业又一直把所谓“低品位”的长石一样称作“长石”,仔细想想确实也有道理,那些以长石为主成分的矿物原料如果不能称作“长石”,还真的不知道叫什么更合适呢。

一位资深的陶瓷工程师曾经说过“没有不能用的原料,关键要看你有没有找到用的办法”,对照不同地域、不同企业所使用的原料可以看出,一些在某一区域不可能使用的原料可能在其他地方会被大量使用。最为典型的就是红 粘土的使用,在中国这个“爱白、爱亮、爱平”的国家,红坯瓷砖被直接划入低档产品行列,定位在偏远农村市场,在这种定位下,我国的红坯瓷砖确实如大家所愿——产品品质低劣,而以生产高档陶瓷产品的欧洲,特别是西班牙,却以红坯瓷砖行销全球。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尤其在大力提倡循环经济的当下,大量矿物废渣或工业固废在国外陶瓷行业得到二次使用,甚至是青睐,但是国内相对显得明显不足,甚至大量企业根本没有这个观念,他们会认为有大量价格低廉的优质原料根本不值得花费精力去开发新技术利用那些所谓的“垃圾”。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在陶瓷行业原料控制方面,极少是依据“官方标准”的,或者企业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标准存在,而是根据供需双方商定的标准进行供货和验收,有时候甚至连成分都不予批注,仅仅以双方认可的样品做为“标准样板”,每批直接“对板”就行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我们有近乎全方位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覆盖着陶瓷原料的方方面面,另一方面陶瓷原料标准化程度相对落后,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行业组织和专家一直在推进陶瓷原料的标准化,出发点是好的,可是在实际工作中,与大部分行业一样,陶瓷行业与很多行业存在交叉,某一种原料可以是“陶瓷原料”,也可以是其他行业使用的原料,如“日用陶瓷用滑石”和“塑料用滑石粉”并无太大实质性差异。在此情况下,生产厂家到底该执行哪个标准,是QB/T 1638-1992《日用陶瓷用滑石》还是GB/T 15342-2012《滑石粉》,很难选择,结果只能是“见机行事”,甚至是“置之不理”,反正这些标准都是推荐性的,企业有选择权。长此以往,就会发现,长期投入大量精力制定标准并不是行业真正需要的。

针对当前陶瓷原料标准状况,我们应该吸取以往的失败教训,借鉴国外先进的模式,弱化产品标准,强化过程标准、工艺标准,在原矿开采、选矿加工、集中均化处理等环节加强标准化,遵循 “物尽其用”的原则,减少资源过度开采和浪费,引导陶瓷原料企业由不惜重金搜寻高纯度的原矿向设法加工利用废矿、尾矿和“低品位”原料转变。通过科学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引导陶瓷原料产业健康发展,顺应社会进步要求,在环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在满足消费者日益提高的生活品质要求前提下,追求企业效益,最终实现员工、企业、客户和社会的各方满意。 

 

标准化过程存在四点问题亟待解决

中国是一个制造大国,远非制造强国,这是举国之痛。我们投入那么多人力物力做出来的苹果手机,获利仅仅是整机利润的“九牛一毛”,所以我们一直在强调科技创新、一直在强调标准化战略。“一流的企业做标准,二流的企业做品牌,三流的企业做产品”已经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成为观念根植于我们很多管理者、经营者和科技工作者脑中,并被转换为通俗易懂的“一个专利影响一个产品,一个品牌影响一个企业,一个标准影响一个行业”口号。在这个大环境下,我们的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也不乏一些优秀的标准占领了行业高地。

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取得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弊端,通过对陶瓷原料标准状况的分析和探讨,可以发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①标准体系不合理,主管部门应加强引导和整合。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不同行业标准之间、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标准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有必要尽快对行业标准进行精简、整合、调整,最终让其退出标准体系。按照标准化改革思路,目前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得到确认。各种社会组织纷纷介入团体标准的制定,标准混乱现象加剧。

②标准化战略引发的利益驱动应得到重视。国家和各地 为了“标准强国”“标准强省”“标准强市”都会出台一些扶持政策,对承担标准化工作进行鼓励,其中对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都会有一些资金奖励,这刺激了各级组织承担项目的积极性,同时也产生了短期的关于标准的经济利益导向,随着团体标准得到认可,同一领域标准重复、交叉的混论现象加剧。

③现有标准化技术 会智能交叉,应加强整合与合作。在国家标准化管理 会网站公布的TC有500多个,目前每年还有不少新的TC在成立,这些TC在推动专业领域标准化方面做了一些出 的工作,与ISO的600多个还有一些数量差距,但是我国的很多TC并不能与ISO对接,而且部分TC管理范围太狭窄,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还存在TC之间业务范围交叉,专业相近的问题,近年来,在标准立项时经常发生标准化技术 会管辖范围争议,这些都需要进行整合、调整,以提高各TC的运行效率。

④加强标准宣贯,使标准服务于产业。我们制定的很多标准得不到正常使用,没有达到提升产品竞争力的作用,原因是多方面的,以陶瓷原料标准来说,行业内部分企业是不知道有该系列标准存在的,或者知道也不会使用,最终导致标准“填补了国内或者国际空白却又无用武之地”的局面,这就需要制定单位、管理单位在标准的宣贯方面多下一些功夫,除了顺利“助产”,还要“保驾护航”,让标准正常落地。

当前我国陶瓷原料标准化乃至整个国家标准化存在的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正常表现,既有我们认识水平原因,也有经济利益驱动原因,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进行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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